2015年“上海市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”
2015-04-07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技术经纪人的培育和专业化队伍建设,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,繁荣和活跃上海技术市场,依据《上海市经纪人条例》规定,2015年(第58期)上海市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拟定于5月30日举行。申请参加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认知本人的学习和专业能力,并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。

一、培训及考试时间

1、培训时间:5月13日-15日(3个全天,09:00-16:00)

2、考试时间:5月30日下午

3、培训地址: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报告厅

二、参加人员

科技管理部门人员;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及企业中从事技术研发、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的人员;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、技术转移中心、科技服务机构人员;有志于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人员。

三、培训科目及考试方式

培训科目主要有经纪人管理制度、民法、合同法、技术经纪人概论、技术合同、知识产权及保护、无形资产评估、国际技术贸易、技术经纪操作实务等。

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门,均为综合试卷。

四、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

1、考试(或考评)申请表1份。

2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
3、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。

4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

五、资格证书

考试合格,可获得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颁发的《上海市技术经纪人考核合格证书》,凭合格证书可注册或组建技术经纪公司,获取注册执业资格。

六、关于考评政策

依据有关规定,对高学历人员、经纪行业资深人员等实行考评制度,参加考评者不需再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考试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考评:

1、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;

2、已在上海市内注册,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企业相关负责人;

3、年满50周岁,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的;

4、获得过中国技术市场“金桥奖”的。

参加考评者,除提供一般报名材料外,还需提供:

1、博士、副高以上职称者、金桥奖获得者,提供相应学位、职称、获奖证书;

2、符合企业负责人条件的,提供企业法人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(盖公章);

3、符合年龄及工作年限条件的,提供单位工作证明(盖公章);

七、收费标准

1000元/人(包括报名费、考试或考评费、教材费、培训费、午餐费等)

八、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

1、报名方式:填写好报名申请表,带齐本人材料至报名点现场报名。

(注:考试考生填写表一(考核表);考评考生填写表二(考评表)。表格可以从网站(http://www.1525.sh.cn/)下载,也可在报名点领取。)

2、报名时间:3月15日-4月30日(9:00-11:00;13:00-17:00 休息日除外)

3、报名地点:中山西路1525号(徐虹中路口)技贸大厦807室 考试办公室

4、咨询电话:5424-7826   2419-7806   185-1655-58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