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项目的通知
2016-09-14

各有关单位:

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大胆探索,独立开展创新工作,根据《上海市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、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。

2、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不含涉密内容;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
3、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(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4、申请人未曾主持过省部级(含)以上项目。

5、除特定领域外,2016年度未获扬帆计划资助的单位,本年度申报数不超过2个,其余单位择优推荐名额另行通知。

6、特定领域申报说明。在全面培养青年人才的基础上,根据学科发展态势和未来人才需求,扬帆计划加强对特定领域人才培养。对于以下特定领域的申请者,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:(1)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;(2)计算科学;(3)微纳光电。

二、资助年限、额度

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,资助额度为20万元。

三、申报者权利

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,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,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,并说明理由。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。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,不予采纳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1、本指南公开发布。申请人通过“上海科技”网站(www.stcsm.gov.cn)进入“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” ,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,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(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,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,不予受理)。

2、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9:00,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6:30。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,每个工作日9:00~16:30。逾期送达的,不予受理。

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一份,须签字盖章齐全。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

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: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。

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。

3、网上填报备注:

(1)登陆“上海科技”网(http://www.stcsm.gov.cn/);

(2)首页—分类服务—科研计划项目—点击“B01可行性方案填报”图标进入申报页面:

-【初次填写】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“专题名称”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(需要设置项目名称、承担单位机构、责任人、密码等信息);

-【继续填写】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、承担单位机构名称、责任人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
(3)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
五、其它说明

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,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《科技报告》和《科技报告收录证书》。

六、咨询与投诉

指南内容咨询:63875151*665、667

投诉电话:8008205114(座机)、4008205114(手机)

附件1:上海市扬帆计划推荐项目申请汇总表

附件2:上海市扬帆计划特定领域项目申请汇总表



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2016年9月13日